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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生因公出国(境)校内报批程序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7-01    浏览量:

学生取得对方院系(单位)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邀请函)后,须先办理学校的因公出国手续,方可派出。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提交出境申请(建议选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1、登录清华大学Info(http://info.tsinghua.edu.cn)→ 外事 → 因公出国(境)申报系统(新)→ 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 下载打印出境申请表、本人签字;

2、根据网站提示,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

二、院内签字审批

持纸质版出境申请表与承诺书到法学院明理楼进行院内审批:

导师签字(研究生)

经费负责人签字(视情况而定)

学生主管签字-学生办101室(本科生)

教学主管签字-教务办107室(本科生、研究生分别由各自项目的教务老师负责)

外事主管签字-外事办106室

三、将各部门签字盖章的出境申请表原件交至明理楼一层外事办106室。

四、等待院系和学校各部门审核,关注系统审核状态,直至批件下达。

注意:1、为给学校国际处及其它部门预留审批时间,请至少提前1周将院内手续办理完毕;

2、若出境期限≥7天,出境申请表还需院长签字并出示任课老师准假证明;

3、交换生等长期出境须同时提交承诺书(下载路径:法学院官网-国际交流-相关文件栏目)

相关事宜请咨询法学院外事办,明理楼106办公室。

法学院外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