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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其才

浙江省慈溪市人。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5),武汉大学法学硕士(199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2)。

工作履历

1985年7月至1997年11月,在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工作;1997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法学院工作。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研究领域

主要从事法理学、法社会学的教学、研究工作。

学术成果

著有《中国习惯法论(第三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瑶族习惯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多元司法——中国社会的纠纷解决方式及其变革》(法律出版社2009年)、《桂瑶头人盘振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乡土法学探索》(法律出版社2015年)、《习惯法的当代传承与弘扬——来自广西金秀的田野考察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村规民约传承习惯法研究——以广西金秀瑶族为对象》(湘潭大学出版社2018年)、《通过村规民约的乡村社会治理——当代锦屏苗侗地区村规民约功能研究》(湘潭大学出版社2018年)、《生活中的法——当代中国习惯法素描》(清华大学出版社2021年)、《当代中国习惯法的承继和变迁——以浙东蒋村为对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2年)、《法理学(第四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24年)、《法社会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野行集----与法有缘三十年》(法律出版社2011年)、《跬步集——五十自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等。主编《中国司法研究》书系、《习惯法论丛》、《乡土法杰》丛书、《乡土法学文丛》;第一总主编《南方主要少数民族乡规民约与社会治理研究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