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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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二〇二三年十月研究生毕业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23-04-24    浏览量:

(二〇二三年第四次)

序号 项 目 日 期 相关部门
1 毕业研究生数码照相 随6月毕业(4月24-28日) 学籍与奖助办
2 院系上报违纪处分申请撤销材料 6月16日前 研工部
3 博士生到明理楼教务办申请论文送审 6月20日前[5月中旬前完成预答辩] 学生、导师、教务办和培养办
4 毕业、结业生上网提交预毕业申请并核对个人信息 8月23日-9月10日 学籍与奖助办
5 审核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打印毕业、结业研究生成绩单、盖章 8月上旬—9月中旬 教务办和注册中心
6 硕士论文送审(8月14日11点前提交隐名格式论文正稿2份及送审申请表) 8月15日—28日 学生、教务办
7 导师进入info个人系统网上填写学术评语 8月15日—28日 导师
8 答辩前查重(8月30日12点前上传PDF电子版论文) 8月30日 教务办
9 各院系组织论文答辩、毕业前思想总结与鉴定、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9月4日—9月14日 教务办、导师和学生
10 研究生上交答辩用论文正稿5本 见答辩安排公告 学生
11 网上学位申报,提交论文最终电子版 截止9月18日下午4点 学生、学位办
12 提交最终纸面学位论文(封面改为十月) 截止9月18日 学生
13 “分委员会审查学位” 9月19-21日 交:学位办
14 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毕业、结业、结业换毕业,交《党政联席审批毕业、结业记载表》 9月22日前 交:学籍与奖助办
15 交毕业、结业、学位相关材料截止日期 9月22日前 交:学位办/学籍与奖助办
16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研究生院院务会 10月10日下午 学位办、学籍与奖助办
17 校务会审批毕业、结业 10月11日周三
18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 10月12日周四 学位办
19 办理离校手续 10月13日以后 院/校、学生

 

说明:1、毕业工作流程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本毕业流程将公布在法学院教务公告栏内,请自行下载。

法学院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