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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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浏览清华大学法学院网站!在您打开网页仔细阅读之前,让我先对法学院做个简单介绍。清华大学成立于1911年,在其百年发展历程中,不仅培养了众多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政治家等,也为国家培养了不少砥柱中流的法律大家。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的需要,配合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布局,1995年9月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1999年4月正式复建法学院。

法治关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没有法治,就没有现代化。建设法治必须从法学教育入手,没有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就不可能有健全的法治。顶尖大学法学院对法治的确立担负着无可推卸的责任。认识到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特殊地位,本院全体教职员工兢兢业业,发愤图强,大胆创新,使得清华法学院在较短时间内脱颖而出,在全国和国际法学教育界确立了自己的地位,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镇之一,也是国际重要的法学教育交流中心。

经有关部门批准,我们在本科教育中正在进行创新型、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我们取得了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自己的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中国我们第一个开设面向国际、全英文授课的中国法硕士学位项目(LL.M.)。清华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J.M.)也正在进行改革尝试。《清华法学》已经正式出版发行并成为发表优秀学术成果的重要法学期刊。我们与众多海外一流大学法学院建立了密切合作交流关系。我们率先建立了独立法学院大楼并为每一位老师提供独立办公室,为每一位教师提供优良的办公条件。我们还建立了颇具规模的法律专业图书馆。

最值得自豪的是我们的教师,经过十多年努力清华法学院聚集了一批中国最优秀的法律学者,他们绝大多数拥有海外留学经历并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每一位都有不凡的经历和学术成就。我们还要不断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此外,我们还拥有一个高效、贴心、周到、负责的管理团队为全体师生提供服务。

我们的使命是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确立和完善而努力,为人类和平发展做贡献。具体任务有两个:一是培养法律精英。我们培养人才的理念有八个字:诚信、担当、正直、卓越。法律精英首先必须是正人君子,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讲诚信、拥有良好健全的德性是第一要求。“担当”是指我们培养学生对国家和社会要有庄严承诺,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能够担负起人民和国家赋予的重责大任。“正直”是指我们培养学生具有公平正义的理念,法律是实现公平正义的艺术,公正无私是法律人的基本素养。“卓越”是指在专业上追求完美,精益求精,认真对待每一节课,认真对待每一位学生,力争在各方面做得最好。我们希望每一个清华法学院毕业生都成为讲诚信、有担当、公正无私、追求卓越的法律英才。

我们第二个任务是产生一流法学研究成果。中国法治建设是人类前所未有的巨大社会建设工程,如何在吸收借鉴人类先进法治文明成果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一套独特的理论和学说。清华法学院在形成这套法学理论和学说过程中必须扮演重要角色。

有大师、有大楼、有才子、有理念,我们有充分信心造就杰出法律英才,创造优秀学术成果,成为一流法学院,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人类和平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清华法学院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诚望不吝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