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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2016年12月)

发布时间: 2017-09-06    浏览量:

(法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16年12月28日通过)

一、基本要求:

1. 在最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论文。(法学院认定的学术刊物目录见附录)

2. 并且在法学院认定的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两篇论文。

3. 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上全文转载或者超过3000字以上转载的,视为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4.在最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超过一篇论文时,超过的篇数可用于等量折抵重要学术刊物的发表篇次,但不允许反向折抵。

二、 说明

1. 在学期间,指研究生攻读、申请学位期间。

2.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以下几种情况可做第一作者身份认定:(1)学位申请人为论文第一作者、唯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导师(含副导师或联合导师,但副导师或联合导师的审批、备案须在论文投稿之前)为第一作者,学位申请人为第二作者;(3)经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3. 发表以正式刊出为准,用稿通知不计,增刊不计。

4.  每篇文章不少于五千字,作者署名首位务必为“清华大学法学院 XXXX级博士生”(定向、委培博士生单位可署其后)。

5. 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SSCI收录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是否符合上述发表要求,可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由分委员会委托专家评议后,提交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6.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达到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行毕业。毕业后在两年内达到发表论文基本要求的,可以提出学位审议申请。

7.研究生申请答辩时需向教务部门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全文内容。

8. 本规定适用于2017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9.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法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附:法学一级学科最重要学术期刊、重要学术期刊和集刊名录

最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中文刊物27种)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

中外法学

法学家

法商研究

清华法学

现代法学

政法论坛

法学

法律科学

环球法律评论

法学评论

法制与社会发展

政治与法律

比较法研究

法学杂志

当代法学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政法论丛

行政法学研究

法学论坛

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

求是杂志

SSCI收录法律类期刊

中国刑事法杂志

东方法学

重要学术期刊、集刊目录

人民日报(理论版)

光明日报(理论版)

CSSCI收录法律类集刊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

非法律类CSSCI来源期刊(不含拓展版,不含非法律类集刊)

211院校的大学学报

(社科版)

SSCI收录非法律类期刊

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社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