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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伟:持续推动刑事司法制度发展进步

发布时间: 2022-10-12    浏览量:

本文来源:检察日报 2022年10月12日

当前司法改革如火如荼,在法治大背景下,现代法治精神要素在司法改革及其具体成果当中得以鲜明体现。

第一,新时代刑事司法改革成果可圈可点。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禁止强迫自证其罪规则都是刑事司法改革在公正方面取得的成果。新型检律关系中,诉辩双方立场不同,但对法治的根本追求是一致的,这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秉持的理念基础。司法机关与学者一直致力于研究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正是司法人性化的体现,遵循的是成长心理学规律。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盛世轻典的必然方向。当代刑事司法曾长期被重刑主义所影响。如今国家承平日久,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都需要进行调整,刑法要以轻刑化和减少死刑为主轴进行修正,刑事诉讼法需要以减少羁押和柔化刑罚为目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由此诞生,契合现代法治精神。

第二,新时代刑事司法改革取得了长足进步。具体体现为,诉讼和解、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四项制度“消化”了大量刑事案件,极大提高了司法效率。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是诉讼案件被动的参与者,而是对诉讼过程及其结果具有一定影响的参与者,体现为其对于诉讼结果具有一定决定意义。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机关扮演着主导责任承担者角色。

在刑事司法改革推进过程中,司法机关将理想与现实进行统合,形成了繁简分流格局。在此格局下,在被告人不认罪案件审理中,诉讼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力更大。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我国古代的慎刑思想,也体现了我国与世界刑事司法进步方向相一致。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和合规附条件不起诉都是很有价值的议题。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法治领域的有益探索,是检察机关预防企业犯罪和再犯的升级版。当然,除了肯定其积极作用外,还需注意罪刑法定与起诉酌定的关系。

新时代刑事司法改革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侦查监督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普遍设立,打开了密闭式侦查的通道。但需要注意的是,能动司法不是“一切能动”,还需严守职能边界,依法履职。

观察刑事司法改革,既要看现在,也要看过去,更要看未来。既需要司法现代化过程,将国际标准纳入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也需要打造更加符合人性的司法制度。探索司法改革之路要有国际视野,有人类文明思考,有现代开放胸襟,有古人见贤思齐之意。立足现在,对我国刑事司法的未来发展作出展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仍存有发展进步的空间。如,司法人权保障,国民参与司法,借鉴国际刑事司法标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都是未来刑事司法发展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