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21世纪商法论坛”第二十四届国际学术会议在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模拟法庭成功举办。本届国际学术会议以“司法实践中的董事义务与责任”为主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中心主办。来自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以及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约150余人参加会议,部分嘉宾以线上方式参与研讨。

本届国际学术会议共分为七个单元,围绕“营运中公司董事高管的义务与责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问责路径”“资本流入和流出情境中董事高管的义务与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与公司金融前沿问题”四项中心议题,邀请境内外专家学者发表主题演讲、参与评议。
开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汤欣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崔国斌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中国台湾中正大学研究杰出特聘教授王志誠,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朱慈蕴先后致辞。

从左至右依次为:赵旭东、朱慈蕴、王志誠、汤欣
第一单元围绕董事义务与责任的制度基础及相关前沿问题展开。与会学者就企业家精神与精准问责、目标公司防卫策略及董事义务的审查标准、董事信义义务与其他董事规范的区分、公司法司法解释草案中的董事责任等问题进行充分交流,还围绕欧盟公司制度、英国与新加坡董事义务的最新发展、公司定位与信义义务之间的关系等议题分享研究成果,从不同视角探讨董事义务与责任的规范基础。
第二单元集中讨论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与会学者围绕《公司法》第191条的解释与适用,从公司财务困境中的董事义务、董事身份与职务的区分、公司行为归属与董事个人责任等角度展开研讨。有学者结合境外制度经验,就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司法认定、责任范围的扩张与限缩,以及义务与责任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发表见解,为厘清董事对外责任的适用边界提供了学术参考。
第三单元聚焦董事信义义务、经营判断与监督职责。与会学者围绕日本信义义务中的利益冲突与审查标准、韩国董事对股东忠实义务的引入及解释争议、日本董事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义务等比较法议题进行交流。同时,学者们就经营判断规则的功能与本土建构、事实董事场景中名义董事的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控制权分配与董事信义义务、董事监督义务的适用边界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第四单元关注人工智能、ESG治理等背景下的董事义务与责任。与会学者就人工智能与公司治理问责、人工智能辅助决策中的董事注意义务和勤勉义务、相关司法审查与责任边界等问题发表观点,并探讨技术发展对公司决策与董事履职的影响。另有学者围绕公司气候治理、气候相关财务披露的责任边界、国有企业董事义务,以及政府驱动的企业投资与信义义务等议题分享学术洞见。
第五单元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问责路径”为主题。与会专家围绕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地位、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组织法规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民事问责的多元化路径,以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中实际控制人的角色定位与责任后果等问题展开交流。亦有学者从股东积极主义、证券执法与高管更替、勤勉义务新规则、股东至上理念等角度发表见解,探讨公司治理中权力配置与责任约束的关系。
第六单元围绕“资本流入和流出情境中董事高管的义务与责任”展开。各位学者结合公司资本制度与投融资实践,就董事在资本充实中的职责、股东失权制度及相关董事义务、资本流入端的董事现金流监控责任、股份回赎回购中的董事责任、违法减资中的董事责任等问题进行研讨。有学者还围绕对赌协议中的估值调整与回购退出、中国台湾地区寿险业资本监管与资本认列范围等议题分享研究成果,讨论不同资本变动情境下的董事履职要求与责任承担。
第七单元以“公司破产清算与公司金融前沿问题”为主题。与会专家围绕困境公司董事对债权人的责任、公司清算中的董事义务、董事破产申请义务,以及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性质与差异化安排等问题进行讨论。同时,学者们就金融法的定位、金融企业规避监管行为的法律规制、证券市场公开承诺的民事责任、公司法的叙事成本等前沿议题发表观点,进一步拓展了会议的研讨范围。
11月1日中午,在热烈融洽的研讨氛围中,本届国际学术会议圆满结束。闭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沈朝晖主持,朱慈蕴教授、汤欣教授分别致闭幕辞。他们衷心感谢各位专家学者的参与,感谢各发言人和与谈人的精彩发言,感谢全体会务工作人员的细致付出,同时向各位专家学者发出诚挚邀请,期待大家未来继续鼎力支持法学院商法研究中心工作,和“21世纪商法论坛国际学术会议”的持续召开。

部分参会代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