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程简介: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关于民事诉讼法解释、适用的学科。它包括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各种具体制度,民事执行等内容。从该课程的结构来看,可以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总则主要是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分则主要是各种具体程序。本课程分为22章,共计64学时。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学习中应当注意理论问题与实践的结合。
课程负责人基本信息
姓名 |
章程 |
最终学历 |
研究生 |
性别 |
男 |
学位 |
硕士 |
出生年月 |
1954年10月 |
职称 |
教授 |
所在院系 |
法学院 |
职务 |
博士生导师 |
电话 |
010-62773486 |
传真 |
010-62773486 |
e-mail |
zhch@dns.law.tsinghua.edu.cn |
通信地址 |
清华大学法学院(100084) |
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
英文课名:science of civil procedure law
学分:3学分
学期:秋季或春季
适用专业:法学
教学目标:
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充分发挥“六位一体”教学法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仅要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学素养,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课时分配: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共分 22章,64学时:
第1章 民事诉讼概述(2学时);
第2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1学时);
第3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4学时);
第4章 主管与管辖(5学时);
第5章 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4学时);
第6章 诉权与诉(4学时);
第7章 证据制度(6学时);
第8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3学时);
第9章 财产保全和先行执行(1学时);
第10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2学时);
第11章 诉讼费用(2学时)
第12章 普通程序(5学时);
第13章 简易程序(2学时);
第14章 民事判决、裁定、决定(2学时);
第15章 第二审程序(4学时);
第16章 审判监督程序(4学时);
第17章 特别程序(2学时);
第18章 督促程序(2学时);
第19章 公示催告程序(2学时);
第20章 执行程序(2学时);
第21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4学时);
第22章 海事诉讼的特别程序(3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