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类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务教学  >  教学奖项  >  课程类  >  正文

2008年国家级精品课程——刑法学

发布时间: 2011-03-30    浏览量:

课程负责人基本信息 

姓名 张明楷 最终学历 研究生
姓名 学位 硕士
出生年月 1959年7月 职称 教授
所在院系 法学院 职务 主讲教师
电话 62773478 传真  
e-mail thezmk@mail.tsinghua.edu.cn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法学院(100084

教学内容 

我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立“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我校有国内最优秀的学生,将本科教育定位于“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为此,《刑法学》课程,不仅仅是为法学院学生进行刑法基础知识教育,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提高学生的眼界,开阔其视野,让其接触学界大家、大师的观点,但并不迷信权威,勇于同他们辩论;我们引导学生进行实践学习,了解司法实践的现状,使其在学校里能够和社会工作接轨,培养其成为法律界专业人才。

首先,对学生进行刑法基础知识教育,即“刑法总论”,每周4学时。这是本科生14门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本科生必修课程。这门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基础的刑法知识。其次,在修完刑法总论之后,开设一些本科生选修课程,包括刑法分论、模拟刑事审判、案例分析等等。这些课程能够使对刑法学有兴趣的本科学生进一步掌握刑法知识,在这些课程中,老师进一步加深理论的传授,并开设实践指导。学生能够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加强刑法思维的训练,同时也能使自己正确了解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所在,即未来是否适合进行刑法学研究;最后,本科生将进行毕业论文训练。同学们将选择导师,共同商量就某一刑法问题进行写作,有志进行刑法研究的学生将通过此论文训练得到提升,甚至确立自己未来的研究课题。

本课程的重点在于使学生掌握刑法学的体系、学说,能够运用学说、结合刑法规定解决具体问题。难点在于,刑法体系非常精妙,学说众多,运用不同学说处理问题时常常会得出不同结论,由此可以看出各学说的优劣;另外,由于我国未建立起判例研究制度,所以案件比较少,实践中法院对某类案件究竟如何判决的并不是非常清楚。解决的办法是,通过督促学生预习,提交案例分析报告等,加强学生的学习效果;通过课余答疑,提高学生的认识;通过课堂辩论,开拓学生的思维;通过案例收集工作,提供学生大量案例,使其注意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运用理论解决问题;通过加强实践教学,使学生了解司法运作。

在实践教学活动中,老师们重视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因此致力于打开学生的视野,使其多多接触司法实践。通过老师们精心设计的实践教学活动,学生不再局限于书本上的理论学习,而是通过案例的教学,加深对理论的了解和运用,同时检验各种理论的正确性;老师们邀请国内外各大学的著名学者,来法学院讲学,学生们通过接触刑法学大家、大师的观点,开拓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眼界,同时培养学生与权威对话的勇气;老师们还邀请司法实践中的工作者来法学院进行交流,学生们定期去司法机关参观学习,这样能够使他们更加了解司法实践,真正认识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