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华大学法学院与英国伦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法学院达成的合作,两院就清华LL.B.+KCL LL.M.联合培养展开合作,清华法学院每年可推荐5人赴KCL攻读LL.M.学位。
参加本项目的清华本科学生将于大三上学期前往KCL法学院进行一年学习(非学位生)。完成项目要求学分且符合要求的同学,将于大四被录取为KCL的LL.M.项目学生。期间所修学分根据清华大学及法学院教务规定,认定为清华学分。学生大四须返回清华完成最后一学年的学习内容,完成所需学分,符合清华毕业要求,获得清华本科学位。学生大四期间需完成KCL毕业论文,符合要求的同学获得KCL LL.M.学位。
未能获得清华本科学位的同学将无法获得KCL的LL.M.学位。
学生需向KCL缴纳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自付。
申请要求:
1. 法学院在读学生,品学兼优;
2. GPA≥3.3
3. 雅思7.0及以上,单项成绩不少于6.5;托福100,写作不低于25,其他项不低于23.
成功入选的学生,请务必办理学校派出手续、签署派出承诺书,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外事办公室范老师(明理楼106),如未办理派出手续,学生本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入选学生不能擅自中途退出。
*请严格遵守清华大学派出政策规定,未获学校批件,严禁擅自出境。
特别注意:
清华大学法学院仅享有提名权,KCL拥有提名学生的最终录取决定权。
参与此项目者视为主动放弃推研权利。
请有意者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4点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法学院外事办公室106范老师处。电子版以标题“2023KCL+姓名年级+学号”发送至lawiaoapply@mail.tsinghua.edu.cn。截至日期后至选拔工作结束,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请材料的变更,请同学们注意截止时间。
A.纸质版(请双面打印)
1. 涉外项目申请表,请提交本人签名的原件(本页附件word表格);
2. 学生个人陈述(中英文):个人陈述(中文)供校内选拔使用,请学生说明申请项目的原因、志向、学习计划,个人陈述(英文)着重描写学术志趣和在海外期间的学习计划(不超过2面A4纸);
3. 注册中心开具的中文成绩单;
4. 学生需要提交两份英文作业/写作样本,展示学术能力和用英文学习本专业的水平。样本可以是作业习题、竞赛作品、论文等形式。
5. 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托福、雅思);
6.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B.电子版(文件1-6请发PDF文档,文件7可发excel表格,MAC系统请勿打包发送文件)
1.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2. 学生个人陈述(中英文):个人陈述(中文)供校内选拔使用,请学生说明申请项目的原因、志向、学习计划,个人陈述(英文)着重描写学术志趣和在海外期间的学习计划(不超过2面A4纸);
3. 注册中心开具的中文成绩单;
4. 学生需要提交两份英文作业/写作样本,展示学术能力和用英文学习本专业的水平。样本可以是作业习题、竞赛作品、论文等形式。
5. 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托福、雅思);
6. 涉外项目申请表;
7. 个人信息表(本页附件excel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