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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校友联谊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27    浏览量:

一、本着兼顾理事的代表性与影响力原则,公开公正推选产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校友联谊会第三届理事会。

二、理事候选人的推选

新一届理事候选人由四种方式产生:(1)校友自荐为理事候选人;(2)本届理事经申报续任为候选人;(3)本届理事会推荐候选人;(3)10名以上(含本数)校友联名推荐候选人。

三、理事的选举

(一)新一届理事经选举产生,程序如下:

1.候选人推选(4月25日18时前,推选方式详见附表)。

2.候选人公示(4月26日至4月28日18时前,材料发送班级联系人)。

3.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4月28日20时左右)。

4.投票选举(4月29日9时至4月29日12时)。

(二)投票选举方式

1.由班级联系人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每班联系人不得超过2名。

2.投票分现场投票及通讯投票,明理楼一楼大厅设置投票箱,班级联系人可在现场投票;不能前往明理楼的班级联系人,可通过个人邮箱,将投票直接发送kangzhen95@tsinghua.org.cn(康震),并抄送jianwzhang@gmail.com(张剑文), miduier@gmail.com(周福民)。

四、确认及公示

选举结果经法学院班子确认,向全体校友公示。

附:第三届理事候选热推荐表

 

清华大学法学院校友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

201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