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生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培训工作  >  项目招生  >  正文

企业合规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8-08    浏览量:

立项号:2325610587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项目背景】

对于我国企业而言,合规风险管理能力是核心生命力,是深化企业法治工作的新要求,也是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的新抓手。企业合规管理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实现发展战略,防范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打造良好的合规文化,提高基础管理水平。近年来,国家在颁布一系列新法的基础上还密集出台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企业合规师职业技术技能要求》《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信息通信及互联网行业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指南》等文件和标准,将企业合规问题的重要性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新规背景下,企业的法律问题相对以往更加复杂和专业,只有迅速提高业务人员专业能力才能更好顺应时代的挑战,为帮助广大实务界人士准确理解规则的变化,适应新时代的司法实践,确保企业合规体系科学、独立、高效地运行,在市场竞争中迅速取得竞争优势,有效防控风险,持续创造价值,基于此清华大学法学院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同举办2023年首期“企业合规人才培养计划”。

【项目特色】

全球视野、学科融合、实战案例、全面覆盖;

合规建设、系统知识、风险防控、治理完善;

权威师资、体系构建、政策前沿、前瞻谋划;

合规管理、抢先布局、守正创新、促进发展。

【课程设置】

数据合规篇——观势+谋局

➢ 数据权属分配的基本逻辑与制度建构

➢ 数据流通与数据内容合同法律发展

➢ 企业数据集合的产权保护

➢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

民商合规篇——固本+前瞻

➢ 《民法典》视野下如何构建企业合规体系(上)

➢ 《民法典》视野下如何构建企业合规体系(下)

➢ 《公司法》修订与企业合规建设

➢ 证券合规与投融资相关法律风险

贸易合规篇——国际+国内

➢ 中美贸易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

➢ 企业跨境并购过程中的合规风险防范

➢ 全球数字经济下的反垄断合规

➢ 国际贸易合规与纠纷预防解决

刑事合规篇——理论+实务

➢ 企业刑事合规的现状与展望

➢ 企业刑事合规与反腐倡廉

➢ 金融犯罪与金融企业合规

➢ 企业合规与反洗钱

【师资构成】(按姓名音序排序):

崔建远 清华大学首批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专家,深度参与起草《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被评为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

程 啸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权利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

崔国斌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行政与知识产权检查特约专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陪审员(2015-2020)、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等等。

高丝敏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商法,金融法。

黎 宏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商业犯罪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荣获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荣获首届何华辉法学奖“优秀成果奖”。

龙 俊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被全国人大誉为“为我国制定一部科学的、符合社会需求的民法典做出了突出贡献”,荣获国家级二等功;深度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的时间效力、担保制度、总则编等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沈朝晖 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美国密歇根大学格劳秀斯研究学者,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汤 欣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市、深圳经济特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次应邀到中央电视台“央视财经评论”、“今日说法”、“经济半小时”等栏目担任专家嘉宾。

汪 洋 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家庭法、土地法。出版中文外文专著多部,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荣获中国法学会董必武青年研究成果奖、民法学研究会“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人大复印资料2016-2019年度重要转载来源作者等荣誉。在多个中国法学会下属二级学会及北京市法学会直属研究会任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

杨国华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WTO上诉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Journal of World Trade 编委。

张晨颖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法治与法务办公室主任,兼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竞争法学(反垄断法)、经济法学、金融法、破产法。

以上仅为项目部分师资,项目师资由清华大学等高校法律学者以及头部企业法务负责人以及法律相关行业专家组成。

(备注:师资以按姓名音序排序,课程教学安排、授课教师,如遇调整,以实际为准。)

【目标学员】

民营企业高管或法务部、合规部、公共事务部负责人;

法律服务企业合伙人,资深法律人士。

【收费标准】

A价格:学费39800元/人

B价格:学费35820元/人(同一企业3人及以上团报)

所有课程学习费用包括课程研发费、教学管理费、证书费等;学习者在学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教学安排】

学习时间:2023年9月,共计12天,96学时。

学习方式:周末上课,线下面授学习、学习研讨等。

(如有变化,请以班主任老师具体通知为准)。

【报名申请】

报名流程:提交材料—通过审核—缴纳学费—入学通知

(提示:名额有限,小班制授课。学习者请扫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开课前一周。)

【扫码缴费】

1. 二维码缴费

提示:学员可直接扫码支付,请填写电子发票信息,注明“立项号+学员姓名”,并将支付凭证截图保留备查。

2.银行汇款

将培训费汇款至清华大学账户,由学校为学习者开具《中央费税收入统一票据》。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号:0200004509089121550

(请在汇款单“汇款用途”栏注明“立项号2325610587+学员姓名)

【证书颁发】

完成本项目的考勤要求,符合结业条件,可申请获得由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统一颁发的清华大学法学院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同举办的 “企业合规人才培养计划”学习证书,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证书编号可登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与认证网站查询,查询网址http://thtm.tsinghua.edu.cn。

【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法学院

金老师 010-62773149、18500900708

刘老师 010-62772835、13811629959

工作邮箱:jinchengyan@mail.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