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法政人物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学清华一百年  >  清华法政人物  >  正文

钱端升

发布时间: 2011-03-23    浏览量:

钱端升,字寿朋,1900年2月25日生于上海,17岁考入北京清华学校,19岁被选送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后入哈佛大学研究院深造,24岁获哲学博士学位。

钱端升“以教书为业,也以教书为生。”1924年归国后,在清华大学讲授政治学、宪法学。1927年,任教于南京中央大学,在《现代评论》杂志连续发表论述,强烈要求废除“领事裁判”,归还租界;并主张吸取西方经验,建立完善的中国行政系统。1930年,钱端升回清华政治学系任教并兼任课北大。1934年,继任天津《益世报》主笔主笔,数月间发表议论170篇,针砭时弊,终也被迫去职,再度往南京中央大学任教。抗日战争爆发后,钱端升参与筹建西南联大法学院,于辛勤教学外,撰写有关国际时事的论文和学术研究的专著,积极参加加强抗日统一战线的活动。1937—1949年,钱端升四次应邀赴美国参加学术会议和讲学。其中1947年10月至1948年,钱端升任哈佛大学客座教授,讲授《中国政府与政治》。回国后于北京大学任教,1949年5月,被任命为法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钱端升参与北京政法学院筹建并担任首任院长。同时,兼任外交学会副会长、对外友协副会长、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外交部顾问,致力于新中国法制建设。1954年,钱端升被聘为全国人大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参加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迫离讲坛。1974年,出任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顾问及法律顾问。文革结束后,被选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主编法律学丛书。1990年1月21日病逝。

钱端升毕生从事政治学、法学研究,并积极参与政治,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提出自己的看法。钱端升撰有《法国的政治组织》(1930)、《德国的政府》(1934)、《法国的政府》(1934)、《比较宪法》(1938)、《民国政治史》(1939)、《战后世界之改造》(1943)、《中国政府与政治》(1950年,美国哈佛大学出版,英文版)等学术专著,合著有《比较宪法》、《民国政制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