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理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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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民:我爱故我在

发布时间: 2015-09-08    浏览量:

陈建民,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北京市民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技术监督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座右铭:因为我热爱,所以我站在讲台上。

初选择:考大学

“我小学、初中都是在‘文革’中度过的,没上过高中,所以我的学历里是缺少高中履历的。”1976年文革结束,1977年恢复高考。当时陈建民老师作为知青,下乡在安徽,因为种种原因,直到1979年才第一次参加高考。“其实当时我面临着一个选择:‘顶替’回城,还是考大学回城。如果选择‘顶替’,接班我母亲的工作,会百分之百地顺利回城,那份工作很安稳,安居乐业,可是那样的生活对我来说,没有挑战意义,也不是我想要的;而如果选择考大学,可能会考不上,因而就要在农村多待一年或几年,而那时的知青,已经是归心似箭地想回城了。即便这样,我还是想凭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很幸运,第一次考大学就考上了。”

再选择:学法律

报考志愿时,陈建民老师第一志愿报考的是上海师范大学。“因为从小喜欢语文,也梦想着当语文老师,当时年纪小,觉得老师就应该是上上课,教学生唱唱歌、认认字之类的。而且我一直比较喜欢文学类的东西,还喜欢写作,尽管在文革中也不太理解写作。在填报大学志愿时,我哥哥正好到安徽来看我。哥哥在1978年已经被上海师范大学录取。他不愿意一家有两个人在同一个学校学习,而且觉得他自己没有学法律是因为当时没有选择,所以就把我的第二志愿(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划到了第一志愿,从而我的第一志愿变成了法律专业。不过,当老师一直是我的梦想。”

1979年,华东政法大学恢复招生,当时法学院的师资大部分来自社科院,教师比较年轻,教学科目也很少。“我记得毕业的时候,国家也就只有十多部法律。大学期间,令我印象深刻的科目主要有:俞先生主讲的《宪法学》,让我们了解了国家的国体和政体,当时这门课的考试是口试,所以考试时,每个同学都像做一个主题发言,至今还印象深刻。陈先生的《法理学》,教会了我们法的基本理论。我还选修了《经典选读》,马列、黑格尔哲学等都是在这门课上接触到的。还有一门课是《法律逻辑》,这门课程我考了满分(120分)。逻辑学可以锻炼我们的基本思辨、推理能力,使表达、思维都更加严谨,这对学习法律的学生很重要。当时的实践活动主要是和同学一起去街头免费宣传法律,进行法律咨询。此外,我在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实习了六个月,这些经历培养了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陈老师在本科后两年选择的强化专业是法理学,当时全院300人,这个专业只招收10人。然而,她后来的研究领域却是知识产权法学。“所以不是一个学校决定你的一生,也不是你所学的专业决定你的一生……”

去北方

1983年大学毕业的时候,还是由国家分配毕业生的单位,因为知道不是所有的上海地区考生都可以留在上海,陈老师就主动向系领导表示可以去北京工作。“如果要离开家乡,我就喜欢往远处走一点,就像当初选择下乡务农,有三个地方可以选择:上海近郊,这是最近的,其次是江苏,最远的是安徽。反正都是农村,我觉得要去就去最远的,所以最终去了安徽。而选择来北京,与上海相比,北京是一个全新的城市,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和锻炼。”

坚守专业

毕业后,陈老师被分配到中国科学院。“中科院是自然科学院,与我所学的专业几乎无关,理工科类的知识我理解起来也比较困难,因为几乎没有学过物理和化学。”虽然到了中科院,但陈老师不想放弃法律专业。后来,随着科技体制的改革,中科院及各所与各大企业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涉及到一些合同审核和谈判等活动,办公厅领导也会请陈老师一起参加。“对我而言,这是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我终于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可以派上一点用场了。之后,我向中科院办公厅建议成立科技法规处,此后中科院办公厅第一次设立了信息法规处。在之后的工作中,我会经常接触到科技法方面的东西,而且随着科技产品的市场化,一方面,我为智力成果的法律化感到欣喜,另一方面,也有一种感觉——未来知识产权一定会成为科技方面的重要的法律。”

1984年中国第一部专利法颁布,当年中国专利局(现在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首次全国专利代理人培训,中科院有50个名额,也需要一个联络人参与培训的管理。这个时候,领导想起了法规处的“小陈”。因为要在香山待三个月,有家庭的老同志就不太愿意住在香山培训基地。而陈老师当时刚毕业,又想坚持专业,所以就乐于担任联络人,协调培训管理工作。“这次培训,让我有机会结识了好多专利法方面的老前辈,也在香山基地扎扎实实学了三个月的专利法。学习结束后,就参加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通过后,获得了全中国是第一批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之后,在专利界一干就是30年。”

坚持梦想

1986年,陈老师离开了中科院,去了人民大学二分校当老师,实现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教师梦,在那里任教12年。1998年,陈老师来到清华法学院工作至今。“刚来清华的时候,法学院没有自己的办公楼,教师也没有办公室,教师人数很少,学生来源也比较特殊,现在的很多课程,当时并没有开设。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现在我们院的师资队伍越来越壮大,学科种类也越来越多元化,学生种类也多样化。除了知识产权专业的教学,我一直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课程,开设了法律诊所、法律实务等实践性课程,希望在法律实务训练方面可以对学生有一些引导和帮助。目前我已经任教28年了,希望可以任教满30年后再退休。”

关注成长

陈老师的父亲是解放战争中参加解放军的军人,转业后成为地方干部,但一直保留荣誉军人的待遇。“受家庭和那个特殊年代的影响,我们那代人都比较独立自主。当年我在农村务农,父亲的家信就非常励志,鼓励我们在广阔天地中成长。上大学了,毕业后到北京,家庭教育的主题也是成长。所以,我会不断地告诉自己要努力成长。我觉得我是一个乐天派,相信靠自己的努力,往前看,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只要每一年有进步,就会觉得自己很快乐幸福。我想成为一个努力的老师,一个关注与学生一起成长的老师。”

【记者手记】

陈老师的座右铭是“因为我热爱,所以我站在讲台上”,她一直都在践行着这句话。至今为止,她已执教28年,且仍会继续教下去。在教学上,她也有着她的独到之处,她认为教师的责任感、学识、知识结构、性格等都很重要,缺一不可,而她身上最应被认为是上天恩赐的特性的,便是她的性格——乐观开朗、天性活泼,喜欢与学生交流,和学生走的很近,在她的课堂上,学生和教师的关系特别平等。一看到学生进步,陈老师就会觉得很快乐,而人活一生,最重要的就是看你快乐不快乐,

当问及到一门课程耗费她如此多的精力,为什么还要做时。她考虑到的只有这门课到底能给学生带来什么、能否给社会回馈点什么,而从来不是考虑自己会多花费多少精力。“我们也许没有力量一下子改变全部,但可以通过我们的努力去改变局部;当一件件看上去孤立的小案件都能够使劳动者胜诉时,积累起来也会形成一种力量。”

对于我们学生而言,得此恩师,何其有幸也……

采访撰文:姜雪蒙、殷欣珍、张燕玲(2013级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