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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系明理楼奠基

发布时间: 2015-10-09    浏览量:

文章来源:《法苑》第2期

11月28日,清华大学隆重举行了法律学系教学楼奠基典礼。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先生将该楼定名为“明理楼”,并决定亲笔题写楼名。香港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主席荣智健先生慷慨解囊,捐资港币3000万元支持清华大学发展法学教育,其中2100万元用于法律学系教学楼工程建设。香港法律界知名人士李国能大法宫、梁爱诗律师、陈弘毅教授等为此发起成立香港“清华大学法律系之友慈善信托基金”。香港国泰航空公事副董事总经理陈南禄先生代表捐款人和该“基金”出席了典礼。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律师协会、北京市等有关领导、北京大学等兄弟院校代表出席了奠基典礼。参加典礼的清华师生共300余名。美国、英国等国家驻华大使馆官员也应邀出席了奠基典礼。奠基典礼由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人文社科学院院长胡显章主持,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贺美英教授与陈南禄先生共同为基石揭幕。清华大学常务副校长杨家庆和陈南禄先生及清华大学校长助理、法律学系常务副系主任李树勤先后致辞。

杨家庆副校长在致辞中指出,清华大学正处在重要的发展时期,我们的目标是把清华大学建成世界一流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为了实现这个战略目标,我们不但要建设高水平的工科、理科和管理学科,还要建设高水平的文科。法律学科是我们重点建设的学科之一。学校将加大投入力度,政策上给以倾斜,从各方面为法律学科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我们有信心在中央领导同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把法律学系办好,使它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重要基地。陈南禄先生首先代表李国能大法宫和荣智健先生向奠基典礼表示祝贺。他说,荣智建先生“为了让我们未来的国家栋梁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所以慷慨解囊捐助建立“明理’法学大楼,希望可以提供较好的学习条件给我们的教员和学生”,“在这个方面更需要校长的教导和教授们的悉心教导,多与国际交流,令学生学有所成,好象大楼的名字‘明理’一样,‘明是非、辨真理’。硬件和软件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清华大学不仅在中国是第一流的大学,也请允许我借用王汉斌副委员长的讲话,‘要把清华大学办成世界上第一流的大学,同时把清华大学法律学系办成世界上第一流的法律学系’,这是我们每个人的愿望。”李树勤老师在致辞中说,为明理楼奠基,这不仅仅是为一幢楼的建设培土奠基。而且也是为清华大学法学教育的长远发展奠基,大而言之。是为国家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奠基,为国家法治大厦建设添砖加瓦,明理楼的兴建将成为清华大学法学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将大大改善我系的教学、科研和办公条件,为法学教育在清华的更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有坚定的信心,在中央领导同志和社会各界的继续关心支持下,把清华大学法律学系建设成一流的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高质量的人才,出高水平的成果,实现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明理楼”座落在清华大学总体规划中的新教学科研区,坐西朝东,北邻刚刚落成的经管学院伟伦楼,西依精密仪器系大楼,对面是即将落成的逸夫技术科学楼。“明理楼”占地面积741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大楼南北长81.5米,东西宽49米,楼高27.4米。为钢筋混凝土五层框架结构,楼内设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办公等设施,包括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大型法律图书馆和阅览室,专用计算机网络中心、模拟法庭、专用教室、普通法(香港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科技法研究中心、学生见习中心、法学期刊编辑部、继续教育中心、教师工作室、多功能厅等。

“明理楼”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胡绍学教授主持设计、北京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将于1998年底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