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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与财产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1-09-29    浏览量:

立项号:2125610321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课程背景

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产出已进入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水平也有相当提升。但于此同时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以“投资”之名行诈骗之实、刺探商业秘密、以暴力或“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等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这一系列的金融犯罪行为不仅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也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危害我国经济和金融安全。面对此类复杂疑难业务,办案人员需要通过高质量的专业训练、海量案例的分析共享,以及刑辩律师之间的经验交流,才能不断提高自身在各种犯罪案件中的刑辩业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金融犯罪与财产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针对从事金融犯罪刑事辩护业务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金融犯罪疑难问题,将以集中讲授的授课形式邀请国内知名刑事法学者、资深实务专家为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训练及实务操作解读,以及犯罪案件的难点与疑点问题进行专题探讨,以提升学员的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

项目特色

精心提炼 浓缩精华  各方专家精心提炼的课程设计,专为律师定制,专业化、系列化、案例化;理论研究结合法律实务,为刑辩律师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名师亲授 国际视野  由清华大学知名教授、司法实务界权威专家及资深律师组成的师资团队,理论功底深厚、经验丰富、为学踏实。

主要内容

金融犯罪立法的新动向与辩护策略

财产犯罪的辩护思路

从单位犯罪到企业合规

金融犯罪理论的发展及其适用

我国洗钱犯罪的司法认定难点问题

律师在办理金融犯罪案件中的若干问题

银行资管业务解析与刑事风险分析

“零容忍”背景下资本市场犯罪刑事辩护与合规实务

备注:课程安排如有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师资构成(排名不分先后)

张明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光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黎  宏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劳东燕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  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建秀  中信银行总行法律保全部副总经理

谢  杰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钱列阳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备注:师资安排如遇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招生对象 

★  执业律师;

★  金融机构法务风险控制人员;

★  其他有志于从事金融犯罪刑事辩护业务的社会人士

备注:招生对象不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学习费用 

本项目培训费用10000 元/人,包含讲课费、资料费、证书制作费等,不包含学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备注:本培训项目设有最低开班人数要求,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班人数,将取消或延期举办该项目)

报名成功后,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缴费:

1、 扫描二维码:

    

① 学员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

② 学员扫描二维码付款时须在“备注”中准确填写姓名和报名时手机号。

③ 请准确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票成功后发送至学员所填邮箱,如手机号码、邮箱错误将导致开票失败。

2、汇款:

收款单位:清华大学

帐    号:0200004509089131550

开 户 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附言/用途:金融犯罪与财产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注明立项号+学员姓名)

证书颁发

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将获得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颁发的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的“金融犯罪与财产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学习证书,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证书编号可登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与认证网站查询http://thtm.tsinghua.edu.cn。

教学安排

上课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月18日,共计四天。(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以实际通知为准)

学习地点:辽宁大厦(暂定)

报名办法

将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电邮至:law18@tsinghua.edu.cn

收到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将会和您进行确认。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4日

咨询热线  

联系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 (明理楼五层)

金老师   电话: 010—62772835/18500900708(同微信号)

         电话: 010-62773149      

 E-mail: law18@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咨询与投诉电话:400-818-0909

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站网址:http://thtm.tsinghua.edu.cn

本项目宣传材料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