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同意增列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旨在针对政法实务部门需要,培养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扎实宽广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从事法治领域高层次实际工作的法治人才。
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全体会议现场
今年8月26日,为推进新增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清华大学组织同行专家对设立该授权点方案进行了论证,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马怀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卫球,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林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车丕照7人组成的专家组对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了全面的评审,清华大学副校长彭刚出席专家论证会。
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对授权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学科建设等情况作了详细汇报,指出清华大学法学院在实践性人才培养上具有坚实基础和支撑条件,获得了国家立法、司法机关和法律实务界的大力支持。同时,在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方面结合国家需要和清华特色,率先开设部校共建、文理交叉、涉外法治人才等具有鲜明特色的方向,在已有的专业人才及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同行专家评议会现场
专家组认为,清华大学设立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是学校服务国家战略,回应国家法治现实需求,持续面向国家关键领域遴选、培养和输送高层次、高质量人才,更好地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也是清华大学办好新时代高等教育的重要规划。清华大学法律博士学位点办学方向明确,建设目标清晰,培养环境与实践条件完备,培养方案合理。经专家组成员充分讨论和无记名投票,一致同意清华大学设立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