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振民院长:
惊悉我近30年的老朋友、老战友,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后首任院长,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原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副所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保树教授因病不幸逝世,感到十分的悲痛!
王保树教授是我国商法学的开创者,商法学、经济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为我国商法学、经济法学的繁荣与发展以及相关立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我长期在立法机关工作,他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为我国立法决策的科学化,辛勤参与,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王保树教授26日的追悼会,我本应参加。但是,我现在日本出差开会,当天赶不回来,无法参加追悼会。故,我和书记商量,请我院吕凯教授代表天津大学法学院参加追悼会,并送上花圈。以示哀悼!
请带我问候王保树教授的家人和亲友!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 孙佑海
2015年6月24日于日本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