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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阿里青年奖学金颁奖典礼暨知产保护热点问题研讨沙龙

发布时间: 2020-09-22    浏览量:

2020年9月18日上午,清华大学阿里巴巴知识产权青年奖学金颁奖典礼暨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研讨沙龙在清华大学廖凯原楼举行。本次活动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副教授主持。参与本次活动的嘉宾有阿里巴巴集团王旭明、邱福恩、徐阳、童驰四位电商平台代表,以及鄂尔多斯集团杨景昆、侯立和丰田汽车集团张璐璐三位权利人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冯术杰副教授、蒋舸副教授和刘迪博士后作为清华大学法学院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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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颁奖仪式上,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总监王旭明博士作为颁奖嘉宾为获得阿里知识产权青年奖学金优秀论文奖和入围奖的五位法学院同学颁奖。清华大学法学院与阿里巴巴于2019年共同设立该项奖学金,是体现阿里巴巴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密切联系与深度合作的重要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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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后,嘉宾们围绕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展开了研讨。在研讨会的第一部分,阿里巴巴法务部高级法务专家邱福恩以《电商平台的注意义务:必要措施和比例原则的思考》为题进行了报告。他表示,现行《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商平台的“通知-删除”义务,即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否则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实务中存在侵权行为所涉利益远小于采取必要措施造成的损失,以及恶意投诉导致错误删除等问题。对平台及其内部经营者来说,此类事件产生的损失仅通过事后救济难以获得合理的赔偿。不过,虽然法律中的规定较为刚性,但在目前的司法案例及相关文件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有所软化,体现出了应将必要措施与侵权情节相适应的适用趋势。另外,他指出,许多知识产权专家的观点亦赞同利用“比例原则”来判断电商平台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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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环节中,与会的各位嘉宾从平台方的义务与责任、技术层面的可行性、“流量经济”下所需要考虑的数据因素等角度发表意见并参与讨论。一方面,假如侵权人已在前期通过侵权行为积攒了流量,那么平台方保守的处理手段是难以完全消除侵权人所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另一方面,如果平台方不设置一定门槛,而采取直接删除等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强力”措施,就有可能损害侵权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流量,或因许多恶意投诉而导致后续管理成本的大幅提高。因此,当前的关键问题是平台能够在何种限度内发挥其监管作用,以及在法律层面如何完善“通知-删除”规则。总体而言,法律的调控精度上升应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如果平台在技术上能够提供合理的“成本-收益”占比的解决方案,那么法律将会更加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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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讨会的第二部分,鄂尔多斯集团知识产权保护负责人杨景昆做的《商标反淡化措施探究:以“鄂尔多斯”为例》报告。他介绍了鄂尔多斯集团的知识产权管理现状以及层出不穷的线上、线下商标侵权现象,并指出作为商标与企业所在城市同名的品牌,要如何给予其指导性保护措施或建议,使优势资源焕发出强大的市场潜能,是该集团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报告完结后,各位嘉宾就地理标志的使用、商标淡化的认定、商标的混淆与合理使用的界限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与交流,并对参会同学的提问一一作出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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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鄂尔多斯集团向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捐赠部分款项,用于将来举办知识产权研讨会。杨景昆先生与崔国斌副教授作为双方代表,签署协议并举行捐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