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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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法学教育在清华大学有着悠久的历史。清华法学院初设于1928年,是当时国立清华大学四大学院之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1952年的全国院系调整中,清华法学院被并入其它学校。历史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曾为国家培养了许多杰出的法律人才和外交人才。

进入90年代,为适应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并配合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部署,1995年9月8日,清华大学正式恢复法律学系。法律学系恢复伊始,即着手筹建法律图书馆。初期的法律图书馆在清华大学图书馆内开辟两个阅览室,供法律学系师生使用。1999年4月24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正式恢复建院。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的法学大楼——明理楼于1999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明理楼设有2,000余平方米的法律图书馆,馆内配备系统空调及其他现代化设备。这也是国内第一次实现一个大学法学院拥有独立的法学楼,并拥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图书馆。

2011年11月,香港知名资深律师胡宝星爵士与其子胡家骠先生,联合著名企业家李兆基先生捐助巨款,支持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的建设。为表彰胡宝星先生父子对清华大学法学教育的大力支持和捐资助学的善举,清华大学决定将法律图书馆命名为“清华大学胡宝星法律图书馆”。新法律图书馆建设面积10,000平方米,为清华大学法学学术资源与专业服务中心,也将成为中国面积最大、设施最先进的法律专业图书馆。

馆舍与布局

法律图书馆为清华大学图书馆的专业分馆之一。它坐落在清华法学院大楼——明理楼内,从一层至四层组成了统一的专业图书馆。目前,全馆使用面积2,000余平方米,设有阅览座位300余席。馆内四层布局如下:

一层――(1)国际法资料中心;(2)可出借政治、外交、国际关系等内容的中外文图书;(3)田涛先生捐赠文献专架;(4)王铁崖先生捐赠的资料;(5)香港基本法图书馆。

二层――总出纳台;报纸、中外文现刊及工具书阅览区。具体包括:(1)闭架管理区――出纳台内“预约书架”、特殊参考资料专架(如活页法规);(2)开架管理区――报纸、中外文现刊、工具书阅览区及教师课程指定参考书专架。不同用书,书脊帖有不同的色标,便于使用时识别。

三层――中文书库。开架管理。具体包括:(1)可出借法律类中文图书;(2)《明清档案》专架(馆内阅览);(3)《巴县档案》(馆内阅览)。

四层――外文、非法律类中文书库。开架管理。具体包括:(1)可出借外文图书及除政治、法律类外的中文图书;(2)中外文过刊合订本、报纸合订本(馆内阅览);(3)法学院学生学位论文(馆内阅览)。

馆藏与资源

作为专业法律图书馆,胡宝星法律图书馆的馆藏体现了专业性、学术性和系统性特点。多年以来,法律图书馆组织法学专家和图书馆员共同发展馆藏。法律图书馆的图书资料主要以法学专业文献为主体,对法律、法规全面系统收集;对工具书、学术性较强的专著重点收集;对教材、参考书、案例(判例)书选择性收集,从而形成专业馆藏结构,实现了法律信息服务的文献保障。

目前,除学校图书馆的法律藏书外,胡宝星法律图书馆拥有中外文法律书刊文献130,000册,同时订阅200余种国内外法律报刊、电子出版物等。除馆藏的现实文献外,还购买、使用多个法律专业数据库,读者可以利用先进的网络查询方式获取国内外的法律信息资源。另外法律图书馆还设有“国际法资料中心”、“基本法图书馆”等特藏,既可以将相关文献集中在一起,方便读者查找使用,又便于对外交流,使特藏更加丰富和完善,为读者充分利用专业文献资料创造了条件。

图书馆重视并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已与国内各大法律院系及图书馆保持密切联系。在清华法学院与十几个国家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多所法学院建立良好关系的同时,法律图书馆也与这些学校的法律图书馆建立了广泛的书刊资料交换关系。如美国哈佛大学、纽约大学、杜克大学、Franklin Pierce法律中心、香港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等都向清华法律图书馆捐赠了大量的书刊资料。这些赠书极大地丰富了法律图书馆的馆藏尤其是外文文献资料的收藏。

管理与服务

胡宝星法律图书馆作为专业分馆,其经费、人员、资源等相对独立,业务方面接受清华大学图书馆的指导,使用统一的图书馆管理系统――Innovative Millennium系统。馆藏文献的分类与编目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准,馆藏目录列入学校图书馆目录,全部实现计算机联网检索和资源共享。法律图书馆开通了图书馆流通管理系统和门禁管理系统,实现图书馆管理和利用的规范化。

胡宝星法律图书馆为清华大学法学教学及科研工作提供文献保障和信息参考服务。不仅校内师生可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馆查阅、复印资料;同时还接待了许多校外读者。清华法律图书馆的馆藏构成了学校文献信息资源的组成部分,有效地履行了清华大学法律信息服务的职能。

胡宝星法律图书馆绝大部分的馆藏实行开架借阅。图书馆根据读者需求提供专题文献检索及全文服务,并开设有“法律文献检索与利用”讲座及组织其他形式的读者教育与培训。法律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合作,为读者提供馆际互借,并为外单位读者提供法律文献传递服务。清华法律图书馆的网页中,设有“本馆概况”、“馆藏资源”、“读者指南”等栏目和内容。读者可从中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专业信息,或者提出意见与要求,并有图书馆员及时做出回答。

目标与努力

随着新法学大楼的落成和新法律图书馆的投入使用,清华大学胡宝星法律图书馆将建设成为一个学术性、研究型、开放式的现代化专业图书馆,成为国内一流、并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法律文献信息中心。图书馆不仅收集国内法律信息资料,而且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介收集国外法律文献信息,并与国内外主要的法律图书馆和法律中心合作,使之逐步成为中国最先进的法律图书信息中心。法律图书馆不仅供本校师生使用,也向国内立法、司法、行政等各部门以及律师界开放,为各行业专业人士提供全面迅速的服务。与此同时,法律图书馆还将对国际用户开放,为世界走向中国提供全面准确迅速的中国法律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