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活动信息  >  正文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二十届大会在法学院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 2023-09-14    浏览量:

2023年9月9日至10日,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二十届(2023年)大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在清华大学法学院顺利召开。会议由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中日两国的三十余位民商法学者及实务界专家围绕中国民法典的适用、日本民法典的修改、中日商法学的当下与前瞻等双方共同关注的议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9日上午的会议开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秘书长龙俊副教授主持。

开幕式首先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致欢迎辞。周光权院长对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中日民商法研究会是非常重要的学术共同体,本次会议讨论的很多问题是中国和日本民法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例如,法典化的重要性、法典的内容安排、中国民法典的解释与适用以及日本民法典的修改等。中国民法学科以及清华法学院的长远发展,离不开中日民商法学者的支持和关心。致辞最后,周光权向与会各位表达了感谢,希望大家今后更多关心和支持清华法学院的发展,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接着,会议主办方代表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渠涛致开幕词。他向清华大学法学院和各位嘉宾表达了衷心感谢。渠涛表示,研究会在过去21年的历程里,经历过不少曲折和困难,但有赖各方面的帮助,仍为中日民商法学界以及中日两国人民的福祉作出了一些贡献。研究会工作的又一个十年已经开始,创业难,守业更难,敬请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研究会的学术活动。开幕词最后,渠涛再次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承办本次大会,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随后,研究会日方代表日本专修大学教授、东京大学名誉教授道垣内弘人致辞。他表达了对渠涛会长,日方秘书长宇田川幸则教授,清华法学院周光权院长、崔建远教授以及参与本次大会的其他专家学者的诚挚谢意,并希望与会专家学者能够通过会议的研讨和交流,相互增进学问、深化友谊。

承办方代表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崔建远致辞。他表达了对与会各位专家学者不辞辛苦、远道而来参加大会研讨的敬意和谢意。崔建远教授表示,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二十年来连续不断举办大会,实属不易。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将全力支持研究会日后的工作开展。

协办方代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海容,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刘新宇分别致辞,表达了对中日法学交流事业的支持,并预祝大会成功。

开幕式嘉宾致辞

开幕式嘉宾致辞

开幕式结束后,与会专家学者共同合影留念。

DSC05370

集体大合照

随后,大会开启第一单元议程。第一单元主题为“中国民法典的适用与日本民法典的修改:物权”,该单元由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渠涛主持。日本专修大学道垣内弘人教授、早稻田大学青木则幸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分别围绕“种类物与物权的成立”“集合动产让与担保制度对抗要件的日本立法论争议”“中国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制度”进行主题报告。各位专家学者针对双重登记制度的必要性、“物权成立”这一用语的含义、混合保管中寄存人请求权的性质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第二单元“中国民法典的适用与日本民法典的修改:债权(上)”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刘新宇律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谢鸿飞研究员、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汪渊智教授分别围绕“违反刑法的合同的类型和效力”“论店员代理权”作主题报告。

9日下午的第三单元“中国民法典的适用与日本民法典的修改:债权(下)”由名古屋大学教授、中日民商法研究会日方秘书长宇田川幸则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周江洪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虎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班天可副教授分别围绕“债之效力抑或合同效力”“法律行为无效时的返还与不法原因给付”“债权人撤销权的私益性及其实现路径”“第三人清偿的有效性及限制——以债权人的清偿受领安全为中心”展开了主题报告。接着,各位专家学者针对合同与侵权中损害赔偿责任认定根据的不同、第三人清偿对债务人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第四单元“中国民法典的适用与日本民法典的修改:基础理论”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姚辉主持。日本东京大学大村敦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温笑侗教授分别围绕“为了法学教育——千叶学《从建筑中学到什么》私注”“诚信原则修正功能的个案判断标准及操作步骤”“股东名册查阅权的拒绝事由与权利滥用”展开报告。随后,参会专家就股东名册查阅权的正当性基础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10日上午,大会第五单元“中国民法典的适用与日本民法典的修改:其他各分编”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龙俊副教授主持。名古屋大学宇田川幸则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刘灿讲师分别围绕“真正意思的有无与婚姻的效力”“成年意定监护法律关系的规范构造”“民法典时代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展开主题报告。随后,参会专家针对中国民法典和日本民法典中的婚姻效力、身份行为以及监护问题等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围绕相关条文的解释进行了学理和实践层面的研讨。

第六单元“中日商法学当下与前瞻的问题(上)”由名古屋大学宇田川幸则教授主持。日本一桥大学得津晶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陈景善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梁上上教授分别围绕“中国公司法修正第二次草案三题”“《公司法》第5条的理想与现实”“授权资本制下股份发行规制的重构”“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进行了主题报告。其后,各位专家学者针对公司高管违反社会责任的法律后果、股权不当发行在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及其救济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10日下午的第七单元“中日商法学当下与前瞻的问题(下)”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龙俊副教授主持。东京大学平野温郎教授、专修大学田泽元章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李伟群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战东升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陈美颖讲师分别就“全球合规体制实效性评价的思考”“小规模封闭型公司中以争夺控制权为目的的股份发行的无效与不存在”“ChatGPT对保险业发展的利弊之析及应对之策”“后《民法典》时代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立法选择”“中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合规的修法动向”进行主题报告。各位专家学者随后就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ChatGPT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以及与之相伴而来的技术和道德困境、企业的全球合规、美国反腐败法全球适用的正当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10日下午16时,大会闭幕式召开。闭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龙俊副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渠涛研究员、名古屋大学宇田川幸则教授分别致辞。

至此,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二十届大会圆满结束。

本次大会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繁荣发展中国法学,拓展优化中日民商法解释论的比较研究,增进中日两国民商法学者间的学术交流,推进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推动中日各高校、法律研究机构及法律实务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与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