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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研究院举行“国是大讲坛”学术讲座首讲活动

发布时间: 2023-09-07    浏览量:

2023年9月5日下午,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国是大讲坛”学术讲座首讲活动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乔晓阳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特征及内容”主题演讲。清华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姜胜耀教授主持讲座并作欢迎致辞。

姜胜耀教授主持讲座

姜胜耀教授表示,在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成立九周年之际,举办全新策划的高端学术品牌“国是大讲坛”学术讲座是研究院深入贯彻落实建设清华特色新型智库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国家治理研究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法治建设事业的长期经历者、亲身参与者和权威研究者,乔晓阳同志的演讲必将有力激发学界对国家治理和国家法治建设的研究热情,提高对国家治理相关问题调查研究水平,强化调查研究成果转化的实际能力,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新阶段贡献智识力量。

乔晓阳同志作主题演讲

乔晓阳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框架构成、基本特征和具体内容等展开,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研究思考,提纲掣领、深入浅出地向全体与会者梳理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面貌,清晰呈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并精炼扼要阐释了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否形成的评判标准,以及未来继续完善所应重点把握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主要着力方向。

乔晓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否形成,主要有四个衡量标准:一是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二是各个法律部门中主要的、基本的法律已经制定;三是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比较齐备;四是通过立法监督制度等确保各法律部门之间、各法律规范之间做到逻辑严谨、结构合理、和谐统一。从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看,用这四项标准来衡量,充分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乔晓阳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其形成和完善不可能一成不变、一劳永逸。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

本次“国是大讲坛”学术讲座首讲活动采用“线下+线上”“主会场+分会场”的方式同步进行。讲座现场互动频繁、气氛热烈活跃、欢声笑语不断,不时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原司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郑若骅女士,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乔晓阳同志的秘书汪洋同志,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林来梵教授和屠凯副教授等专家学者现场出席讲座。清华大学法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和清华大学学生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研究协会骨干成员现场参与听讲。来自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的师生和全国各地数以万计的听众通过线上方式聆听讲座。

清华大学中央主楼主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