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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大检察官高端讲坛第1期”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4-05-28    浏览量:

2024年5月26日下午,“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与检察机关职责使命”讲座于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楼紫华国际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作为“大法官、大检察官高端讲坛”系列讲座的第1期,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黎宏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检察官、法学博士史卫忠莅临报告。

讲座之初,针对法学院学生理论学习的现状,史卫忠博士将其多年办案的心得和与会同学进行了分享,他指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问,大家虽然在法学院里是以学习理论知识为主,但是理论终究是要运用于实践的。当下法学理论研究,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理论与实务脱节的现象。他强调,学术研究一定要面向司法现实,只有理论结合实践,才能够将在法学院的学习所得更好地服务中国法治建设。

首先,史卫忠博士以“为什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要开展如此规模空前的反腐败斗争”“我们党的反腐败斗争和历史上的反腐败又有什么不同”以及“西方国家为什么没有开展这样的反腐败行动”三个设问,开启了对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介绍。

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全面回顾,并结合对弗朗西斯·福山以及托马斯·皮凯蒂等西方理论家相关观点评价的基础之上,史卫忠博士指出,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历史和中国人民的选择,是对人类文明发展模式的一大贡献。

就自我革命的重要性问题,史卫忠博士指出,要跳出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而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而反腐败斗争,就是党的自我革命的体现,只有不断进行这场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才能确保中国共产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才能确保党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接着,史卫忠博士结合生动的案例和详实的数据,总结出中国特色反腐败工作格局的四个主要特点,即:1.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成为惩治腐败最有力的政治引领和保障;2.以党内监督为主,强化纪检监督的协调引导;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4.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在此基础上,他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要求,包括“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提出适用刑事特别程序”“开展诉讼监督”“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和机动侦查”等五个方面的主要职能,以及如何在履职中落实好“政治统领”“法治思维”“注重效果”“诉源治理”等四项基本要求。特别是还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对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反腐败追逃追赃、涉案企业合规、职务犯罪反洗钱和促进保障科技创新发展等具体问题做了深入分析。

最后,史卫忠博士与在场同学进行了互动交流,就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企业合规具体适用、检察侦查工作开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等相关问题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黎宏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总结。他指出,史卫忠博士的发言,政治站位高、理论功底深厚,以三大设问引发同学们的思考,并通过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讲座,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以及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进行了详细介绍,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如何衔接、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实务情况,其中涉及不少刑法、刑事诉讼法问题,给听众以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感觉,为各位同学硕士、博士阶段的学习和论文写作提供了新的思考和研究方向。

最后,黎宏教授代表清华法学院向史卫忠博士表达了感谢。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