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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召开2014年年会

发布时间: 2015-01-08    浏览量: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法学院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11月22日至23日,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承办,上海市法学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协办。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六十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一百四十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法律全球化:中国与世界”的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研究会秘书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张少瑜教授主持了22日上午的开幕式。研究会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刘兆兴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存捧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施基雄专职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

开幕式之后,研究会进行领导机构的换届选举。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王志华教授主持选举,宣布新一届研究会理事候选人名单,并获得大会一致通过。随后,全体研究会理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与常务理事。经过严格的监票、计票程序,选举清华大学法学院高鸿钧教授为新一届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李秀清教授为常务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王志华教授为秘书长,同时选举产生副会长11名,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高祥教授;吉林省社科院黄文艺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钱弘道教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陶广峰教授、广东行政职业学院韦华腾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徐鹤喃教授、北京市社科院许传玺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张恒山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张少瑜教授。选举产生常务理事16名,分别为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丁玫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董茂云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高旭军教授、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赫然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季金华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李晓辉副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钱福臣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单文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苏彦新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苏亦工教授、扬州大学夏锦文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赵正群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郑祝君教授、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周世中教授。

研究会聘请前任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刘兆兴教授为研究会名誉会长,聘请中国法学会郭道晖教授、前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孙琬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潘汉典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程信和教授、西北政法大学严存生教授、上海社科院法学所黄来纪教授等资深学者为研究会顾问,并任命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马剑银博士和华东政法大学讲师于明博士为研究会副秘书长。

选举结束后,研究会新任会长高鸿钧教授主持第一场研讨会“依法治国与比较法学发展”,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刘兆兴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钱弘道教授、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韦华腾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倪正茂教授、中国法学会郭道晖教授先后发表主旨发言。各位主旨发言人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对于比较法学研究在依法治国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比较法学在依法治国议题中的研究重点、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的法治话语权问题、以及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刻阐述。

22号下午和23号上午,大会又举行了三场专题研讨会。在有关“法律全球化”的专题研讨中,主题发言人针对全球化时代下的比较法优势与缺陷、法律市场的全球化及其影响、全球的社会宪法、比较法视野中的宪法财产权保护范围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在对“比较法理论与比较司法制度”的专题研讨中,主题发言人对法治历史条件的比较研究、法治与衡量的界限、中法两国的司法解释比较以及中法美三国的违宪审查比较等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此外,在“比较公法与私法”的专题研讨中,对于废除死刑的全球化、两岸四地私法冲突与协调的路径、俄罗斯法中的公民与自然人的博弈等问题,主题发言人先后发表各自看法,三场专题讨论会引起与会代表的广泛兴趣,无论是评议人还是自由发言人,针对主题发言人和话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23日上午10点半,大会闭幕式顺利举行。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李秀清教授主持闭幕式。研究会前会长刘兆兴教授发表了致辞,对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研究会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祝贺,并对研究会的未来发展提出期望。作为2015年年会承办单位的代表,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魏清沂教授对研究会的信任表示感谢,欢迎各位与会代表明年9月相聚兰州。

最后,新任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高鸿钧教授对本次会议做总结发言,对于比较法研究的理论旨趣与发展趋势做了深刻阐述,并对研究会未来的工作提出初步设想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