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理人物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友工作  >  明理人物  >  正文

清华法学院陈维国校友选任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发布时间: 2012-01-18    浏览量:

2011年12月,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 (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 Dunner, LLP) 宣布,清华大学法学院校友陈维国律师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成为该所合伙人。

陈维国先生在清华大学先后获得工学学士(1998年)和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是清华大学恢复法律系的第一届法学学士。后在美国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律中心(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和美国东北大学(Northeastern University)分别获得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和电子和计算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目前在美国知名知识产权事务所飞翰律师事务所加州硅谷分所工作。

陈维国先生拥有中国、美国加州和纽约州、及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执业资格,并熟悉远程通讯、网络,电子电路、半导体元件、MEMS器件、软件和医用设备等诸多技术领域。陈维国先生在美国知识产权诸领域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就专利诉讼、许可谈判及专利管理等事宜为客户提供咨询意见,他代表公司参与侵权诉讼并制定专利战略,他也为诸多技术领域提供专利的非侵权和无效意见。

飞翰律师事务所是世界最大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超过375名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业务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法等各个方面,包括咨询、申办许可及诉讼。并在美国华盛顿特区、麻省、亚特兰大、加州硅谷、欧洲布鲁塞尔、中国上海、台北和日本东京等地均设有办事处。并多次被评为美国最好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在美国,能够冲破重重竞争、进入顶尖级事务所已非易事,成为合伙人更是凤毛麟角。今年该所在全球范围内只晋升了6名律师为合伙人。而陈维国律师是其中在加州地区唯一一员,也是全所今年晋升合伙人中唯一的中国人。

陈律师说,“我在母校清华大学的6年对科技和法律的学习,为我后来在知识产权的工作,打下了深厚的基础。使我能够深入了解中国公司在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和所需要的知识产权服务,能够帮助它们应对国外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为中国公司成功的在美国销售产品提供法律保障。”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表示:“陈维国是我们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以后的第一批本科毕业生。当时我们是在清华各个系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中招收第一批本科生,先经过各系推荐,再经过笔试和面试,从清华大学18个系中选拔了36个同学,组成了我们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第一个本科班。这些同学在清华上了6年本科,多数拿了理工和法律两个学位。当时我们招建的时候就意识到这批学生在理工科和法律两方面都有很好的基础,会对他们今后的工作非常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