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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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欢法学教育基金”简介

发布时间: 2011-08-25    浏览量:

为纪念已故著名法学家、教育家何美欢教授和她为中国法治建设以及法学教育所作出的特殊贡献,并继承和进一步推广何美欢教授在清华大学所创设的普通法教育模式,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决定设立“何美欢法学教育基金”,以继承何老师为之奉献生命的普通法教育工作,继续发扬何老师“君子务本”——一切学术为中国的高尚情怀。

该基金将主要用于在清华大学法学院设立“何美欢普通法讲席教授”、延请国内外知名普通法学者授课或讲座,继续承担普通法教学、研究工作;设立“何美欢奖学金”、“何美欢奖教金”,奖励普通法教学与研究中的优秀学生和教师;资助普通法教学、研究、举办学术会议及相关成果的出版;资助教师、学生出国深造及参加有关国际学术合作和国际学术会议;改善清华大学法学院普通法教学设施、充实图书资料;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事普通法学习与研究;何美欢教授学术著作的修订、再版;以及何美欢教授纪念文集出版等。对特定用途捐赠,也可以按捐赠者的愿望和意见定向使用。所有捐赠将用于普通法教育领域,以期进一步推进中国内地普通法教育的教学与研究。

该基金将作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普通法教育的专项基金,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基金将设基金管理委员会,由5至10名委员组成。第一届管委会成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要捐赠人、基金发起人分别提名,共同商定。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和何美欢教授的家人代表何耀棣先生共同担任首届“何美欢普通法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领导该基金的筹备、建设工作。

“何美欢法学教育基金”的成立,是缅怀何老师的精神与成就,更是为了传承她的理想、完成她未竟的事业。如同她仍在我们身边,给我们继续前行的力量。薪火承传,终成燎原。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您的支持,“何美欢法学教育基金”必将继承何老师的遗志,全力推进中国的普通法教育,继续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培育法律精英。何美欢教授的事业和她肩负的理想和精神必将永世长存!

 

捐款方式:

(一)银行汇款

1. 人民币

户名: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号:0200004509014447265

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65号

附言:注明“何美欢法学教育基金捐款”字样,并写明捐款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外币

户名: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Name of Account: Tsinghua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Banking Department,

Bank of China, Head Office

1 Fuxingmen Nei Ave.,West City District

Beijing 100818, China

Swift Bank Code:BKCH CNBJ

AccountNumber:

00056208091013 (HKS)

00418208093014 (USD)

(二)现金方式

请联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校友办公室

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102室

电话:010-62773479

传真:010-62786513

(三)捐赠确认

请填写《清华大学法学院“何美欢法学教育基金”捐赠登记表》并附“银行水单”传真至清华大学法学院校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