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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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老师印象

发布时间: 2015-10-09    浏览量:

文章来源:《法苑》第1期/1997年4月   作者:张贻伦

法律系的先生们是极富特色的。诙谐幽默的语言,满洒大度的举止,几乎让人很难与“法条”(法律条文)的严肃刻板,律师的“口诛笔伐”联系起来。先生们讲课,或侃侃而谈,滔滔不绝,或循循善诱,娓娓道来。生动典型的案例讲解,严谨缜密的法理剖析,常常让你叹为“听”止。其中,崔建远教授就是这样一仕让人尊敬的先生。

先生,河北人氏,年届不惑,原执教于吉林大学。吉大的法律系在国内堪称重镇之一,而先生在民法界之地位亦可作如是观。

先生是知名的学者,对于民法的研究已是成绩斐然。先生洋洋洒洒的论文与专著,未出茅庐的我们自然不敢妄评。而先生的授课,我们是最有发言权的,从中可以管窥先生研究的广博与深远。

先生上课照例是“索然一身,飘然而至”,大大小小的讲义和课本是不带的,然而,手中一个极不起眼的水杯却是须臾不离的。讲起课来,照例是得心应手,驾驭自如,如数家珍般地罗列学说,信手拈来似地枚举案例。先生行云流水般的讲解,常常让我们想起前人所描述的那种“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治学佳境。

先生讲课,每每以手中的水杯——最常见的那种不锈钢保温水杯——作例,许多关于物债典质的难解概念便似乎溶解在那个小小的杯子中了。先生一番深入浅出、举重若轻的讲解,常常以一个轻松“呷茶”的姿式作结,便又让一人想起“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康酒。我们常暗暗忖思:当长于思辨的德国人冥思苦想建构民法理论的时候,大概绝不会想到经由一个普通的水杯就可以把它们演绎得这样淋漓尽致吧!

先生是醉心研究的学者,而在我们眼中却更是一个让人亲近的长者。先生的举止和先生的为人一样随和,而先生言谈中的幽默则又正如先生话语里的乡音一样让人倍觉亲切,如坐春风。先生一个不经意的“段子”,常常让我们忍俊不禁地开怀畅笑。而先生一如故我的泰然自若又让我们深深体味幽默中的高明与雅致。

这便是我们的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