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第3期/1998年10月
在国内众多法律院系中,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格外与众不同。她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层见”的法律人才为目标,要求学生在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的同时,还必须懂科技、懂经济、懂管理、并且较强的计算机及外语能力。为此,法律学系目前主要从已经取得和正在攻读其他专业本科学位的学生中招收研究生和本科生,并在教学中大胆改革,积极探索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方法。三年过去了,如何评价这一改革,法律学系同学有哪些亲身感受,今后应如何继续努力?为探求这些问题,我们组织了一组稿件,希望能为此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王保树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对法学教育有独到的见解。4月29日,我们就此问题专程去采访了他。
记者(以下简称“记”):清华大学采取了一种较为独特的法学教育模式,您对此有何看法?
王保树教授(以下简称“王”):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思路。它有利于学生打下较广博的知识基础,也有利于培养学生多种思维方式,以使学生成为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英美法系的部分国家已在法学教育中采用类似做法。比如美国,美国的法学院只招收已经取得一个以上非法学本科(或更高)学位的学生。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多掌握一些各方面的知识,对社会多一些理解,在法学专业学习中就有一定的优势。我个人有这样的经历:1964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门头沟、农机局等单位工作,1979年才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商法、经济法的研究。这15年里,书确实少读了一些,但工农业都接触了,对中国的经济运行机制也有了较多的认识,这对我从事法律研究有很大帮助。从我所指导的学生来看,也有同样情况。例如去年毕业的两个博士生,入学前一个是学历史,一个学经济,他们虽然法律基础不如别人,但他们原来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对于法学研究仍然有用,注意打基础,多看书、多钻研,自觉培养法学思维方式,路子对头了,最终的水平都还是很不错的。
不过,凡事不能搞一刀切,这种教育模式并不适用于所有学校。而且,将法学作为第二学位教育,在教学管理上,会遇到所传统法学教育模式所没有的一些困难:由于学时的限制,教材和教学方法需要进行配套改革,教师和学生也要适应这种教育模式。这些都需要进行研究。
记:您认为法学教育应注重哪些问题,学理工科的学生转学法律又应注意那些问题呢?
王:我认为,在法学教育,特别是本科教育中,我们有必要明确到底要教给学生什么的问题。毫无疑问,本学科的系统知识是必不可少的。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法学教育首先是法的基本理念的教育,包括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奋斗的观念、为实现公民权利而斗争的观念。公平与正义的观念等等;在教学内容上,不能是立一个法就讲一个法,而是要加强基础理论的教学,这一点再难也要突破;同时,要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也就是培养学生认识法、理解法律精神和在实践中运用法的能力。
对于理工转法的学生,最重要的也是要打好法学基础。没学过法律的人往往认为法律很容易,以为只是背一下条文就可以了。实际上,脱离法学基础理论而死背条文的人是不可能搞通法律的。法学基础课程不是法学某个分支学科的专门化教育,课时再少也不能不上。尤其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14门核心课程,必须学好。此外,似有开设一门《法学方法论》课程的必要,教给学生学习和研究法学的方法,这对学生的长期发展有好处。只有打下扎实的法学基础,才能在以后的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有所侧重。
法的理念的培养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问题。实践中,常会发现从事法律实际工作的人中,受过系统法学教育与没有受过系统法学教育有所不同。这不仅仅是知识结构的问题,更重要的在于是否掌握了法的理念。当然。法的理念需要在多年的学习工作中逐步形成。在这方面,理工科转学法律的学生尤其要注意。
还有,就是要加强实践。法律条文是很抽象的,只有结合个案才能把法律精神搞清楚,因此必须加强实践。在这一点上,日本“立命馆”大学的做法有其独到之处,它的法学部每周六下午对社会公众进行无偿法律咨询。这对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实现法的理念是十分有益的,同时也扩大了学校的影响,值得我们借鉴。
记:有人认为,有理工科基础的学生学习法律,主要应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您何看待这个问题?
王:这种观点是比较片面的。有理工基础的学生的优势在于知识面较宽,并不在于工科知识在法律的实际操作中的应用。事实上,即使是有理工科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也仍会遇到很多其它专业上的技术问题,仍然需要请专家进行鉴定。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如果没有法学基础,特别是民法基础,是不可能学好的。如果说工科知识对知识产权工作有帮助,那也主要是提供了一种条件,而且恐怕主要也只能体现在专利工作中。因此,知识产权工作并不只适于有理工科基础的学生,有理工科基础的学生学习法律也不应局限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
访谈结束后,王教授的话仍然在我们的脑海中盘旋:没有哲学的思辨、科学的逻辑、历史的视野、文学的涵养,只是一味的以熟悉并运用法条为使命,由此孕育的“法律人”能走多远呢?王保树教授的看法为正处在教学改革的法学系提供了一些思路,也让我们学生再次审视法学教育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