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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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存包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2-02-20    浏览量:

为了给读者提供方便,法学院特配置存包柜,供本院学生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请爱护公物,保管好钥匙,并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存包柜仅限本人使用,概不外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2.贵重物品及现金请勿放置柜内。

3.读者毕业离校时,须将存包柜清空并到图书馆归还钥匙,办理相关毕业手续。读者毕业离校后,图书馆有权清空存包柜以便发放给其他读者使用。

4.如因个人原因造成钥匙、柜子或者财产损坏,需按规定予以赔偿。

5.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图书馆老师联系,以免造成个人财物损失。

附1:钥匙领取办法

存包柜数量有限,将按照各班级人数比例发放,使用方案由各班协商决定。班长将拥有存包柜钥匙的读者名单提供给图书馆,名单一式二份,由班长、图书馆各存一份。具体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宿舍、联系电话、柜号等。

存包柜的发放以班级为单位,不办理个人存包柜。

附2:存包柜摆放位置 (教学区)

  楼层 柜号

  一层: 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 二十﹑二一﹑二二﹑二三、 三十。

  二层: 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 三一、 三五、 三六。

  三层: 一﹑C﹑D﹑E﹑F﹑G﹑H﹑I﹑J、K﹑L(LLM专用)﹑M﹑N﹑O﹑P﹑Q﹑R ﹑ S﹑T﹑U﹑V﹑W﹑X﹑Y﹑Z、 三二、 三三、 三四。

  四层: A(天普专用),B﹑二﹑三﹑四﹑五﹑六﹑七 、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法学院 图书馆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