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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新生代表常悦在开学典礼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 2015-09-14    浏览量:

尊敬的王院长、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我是来自法研51班的常悦,也是本科新生的辅导员。昨天是教师节,请允许我代表同学们向各位老师送上迟来的祝福,祝各位老师节日快乐!

我深知在生源结构多元的清华法学院代表同学发言是非常困难的,我本人更是无法代表大家的优秀。借此机会我只想和大家分享一些自己的经历和体会。

我曾经在部队这个大熔炉里历练过两年,因此当我退役之后再次走进明理楼的时候内心充满了惶惶之感。幸而我在这里接受了本科四年的法学教育,从表面上看并不在贺老师文章的涵摄之下,但我时刻提醒自己要认真对待法学学习、培养法律人应有的情怀、做一名真正的法律人,绝不能留下“复转军人”的口实。我的发言也正是围绕这三点展开。

1966年4月,拉伦茨教授在柏林法学会做了名为《论作为科学的法学的不可或缺性》的演讲,其中一些观点和思想至今仍给人以启发、值得我们去思考。法学不是文人玩弄笔墨的造物而是一门逻辑性、实践性极强的科学,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们要以医生操作手术刀那样谨慎与细致的态度去研习法律、深入社会的肌理寻找问题的症结。认真对待法学学习除了养成严谨细实的科学态度之外,还要学会进行法学的思考。任何一部法律都是在多姿多彩的生活关系中而发挥作用,从思考问题的角度来说,法学首先关注的不是事实的结果,而是在于找到法律问题——发现法——认清法律的评价——最终运用于事实,这一思维过程正是法学的思考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合格的法律人需要运用理性的分析、批判性思维才能准确地把握法律规范以及其中包含的评价尺度。法律不仅仅关乎个人的权利,作为一种制度,法律更是关乎社会整体的利益和秩序,对待法律稍不留神也许便会酿成大错,希望我们在今后的学习乃至工作中都能铭记这一点,以认真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研究和所面对的问题。

还记得09年我入学那年王泽鉴教授在开学典礼上所作的致词,其中老先生叮嘱我们要做法律人而不是“法匠”。当时我懵懵懂懂并不清楚何为“法律人”、何为“法匠”,经过这些年的学习和司法实践,我觉得法匠与法律人(或者法学家)相差更多的是视野和胸怀。也许在当下,法匠们游走于法律制度与现实生活之间、解决起问题来游刃有余,而法学家往往困于书斋、针砭时弊、为了理想奔走呼号,乍看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然而法学家的一声叹息却要比任何诡辩和煌煌高论珍贵和可敬,法学家们的关怀往往超脱于时代、超脱于特定的群域,他们从历史中攫取古典的伦理、于未来中播撒自由人格的理想。我认为这就是法律人应有的情怀——“于困顿中坚守理想、高度的责任感与担当”。

正如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法律人的形象。我认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人除了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以外,还需要保持一个开放性的心态,开展良性的讨论,于批判的同时时刻准备接受批判。此外,法律人也是文人,人文素养与人文关怀也是必不可缺的。明理楼是我们的家,但我也希望大家能多到园子里走走,去感受百年清华的风骨,寻找那些尘封的价值和信念。

希望大家在即将开始的学习生活中多读书、多交友,唯有读书与交友能增长我们的见识。希望大家在个人的学习之余多参加有意义的集体生活、多从事社会实践、公益项目、学生工作,为身边的同学、为法学院、为清华、为社会、为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

最后,感谢开学前这段时间里老师们开设的精彩的讲座、研会同学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感谢法五同学们对我的理解与支持。愿我们能一起播撒理想、努力奋斗、最后收获幸福和满足。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