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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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巡回宣讲”首场开讲

发布时间: 2021-06-11    浏览量:

6月8日,清华大学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在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杭平、法学院研工组组长汪洋的带领下走进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巡回宣讲”首场活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为主会场,泰安市各区(县)检察院为分会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泰安市各区(县)检察干警共约600余人聆听了宣讲。活动由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尚晓兵主持。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杭平作开场发言。

宣讲现场

宣讲团团长张珏千、副团长沈晓白、成员张华和尹瑞龙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出发,结合检察工作作了主题为“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的报告,并就如何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展开互动交流。法学院研工组组长汪洋和泰安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尚晓兵分别作了总结发言。

活动分会场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的旗帜引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围绕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结合检察实际,宣讲团的讲师们全面梳理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论述,深入剖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民性,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刑法修改工作,并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创新实践和新时代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健康发展作了深入浅出的解析。宣讲团讲师们表示,法学理论研究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清华大学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系法学院党委集中法学院优秀研究生力量,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的青年理论宣讲团。围绕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宣讲团的18位讲师联合备课、集体研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化课程网络,构建了“菜单式”“点播式”的“定制宣讲”。

活动合影

本次宣讲是宣讲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巡回宣讲”的第一场。按照计划,宣讲团将扎根基层、面向基层,在全国基层单位开展巡回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