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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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清华论坛2016(专利法专场)召开

发布时间: 2016-05-31    浏览量:

2016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在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了“中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清华论坛2016 ”(专利法专场)。邀请法官、律师和学者对过去一两年内出现的7个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典型专利法案例(案例附后)进了集中研讨。与会嘉宾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社科院法学所、专利复审委,和清华、北大、人大等法学院的专家学者,金杜、中伦、方达、环球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以及来自微软、高通、搜狗等企业的法务总监及知识产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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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论坛 会场图  (王建一 / 摄影)


本次的清华论坛的开幕式由清华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微软创新与知识产权联合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崔国斌主持。会议开幕式上,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清华大学-微软创新与知识产权联合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先后致辞,表达对本次论坛的希冀与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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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振民 致辞  (王建一 /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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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范明志 致辞 (王建一 / 摄影)


在案例研讨阶段,会议采用了圆桌讨论的形式,由受邀嘉宾分别围绕一个典型的专利法案例展开评议。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教授李明德,微软中国公司总经理罗立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作为主持人,依次主持了七个案例的研讨。本研究中心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老师,法学院助理教授蒋舸老师,清华微软创新与知产联合研究中心郝元研究员作为评议人,参与了本次的案例研讨。(会议研讨的ppt经作者同意已上传,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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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知产研究中心主任  崔国斌 发言  (王建一 / 摄影)


研讨涵盖了专利法领域的多个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网络服务商的注意义务,专利权人的恶意警告或诉讼,功能性限定特征的界定,软件类发明的充分公开,集成电路的充分公开,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的作用,以及涉及特征的举证责任分配。法官、律师、学者们各抒己见,讨论热烈,展开了深层次的学术对话。

清华论坛旨在深入发掘知产的案例资源,充分发挥知产典型案例在学术研究、案例指导、法制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本次论坛为知识产权界的法官、律师、学者搭建了一个深度交流的良好平台,也为扩大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的国际影响作出贡献。